1、電子貨幣—電子化的法幣:
電子貨幣其實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用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和第三方支付,比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這些電子貨幣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fā)行的法幣。
2、虛擬貨幣—電子化的非法幣:
虛擬貨幣與電子貨幣最重要的區(qū)別是發(fā)行者的不同,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可以理解為是一些虛擬世界中流通的貨幣,是互聯(lián)網社區(qū)發(fā)展的產物。這些虛擬貨幣往往可以通過完成虛擬世界的任務,或者用現實的法幣購買獲得,限于特定的虛擬環(huán)境中流通。比如說騰訊的Q幣,用戶可使用人民幣購買Q幣,再使用Q幣購買QQ秀等服務,但無法在現實生活中進行流通和使用。
3、數字貨幣—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
數字貨幣是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fā)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于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數字貨幣包括數字金幣和加密數字貨幣,現階段我們說數字貨幣,更多是指加密數字貨幣,其核心特點在于,能夠實現類似現金的匿名的點對點支付。典型代表有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