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的投資存在一定風險,而市場參與者需要觀察和捕捉這些風險,并及時應對。以下是對虛擬貨幣風險的分析和面對策略,供市場參與者參考。
(一)市場操縱風險
虛擬貨幣可以通過組建“礦機”進行挖掘,大資金可能在某種虛擬貨幣未紅火之時,投入大量資金來開采虛擬貨幣并在市場上逢低吸納。一旦某資金占據(jù)市場一定比重時(如15%以上),很可能操縱整個市場。相對于股票市場中的小盤股而言,這樣操縱一個新興的非比特幣的虛擬貨幣市場更容易。這樣的市場中賺錢難度很大。因此,市場應加強行業(yè)自律,平臺上應對賬戶進行監(jiān)控,對于平臺中出現(xiàn)大批量吸入虛擬貨幣的行為應警示乃至停止其交易,防止大資金操縱市場。
(二)流動性風險
由于市場深度不足,虛擬貨幣經(jīng)常在非理性繁榮思維或突發(fā)性恐慌后出現(xiàn)價格暴漲暴跌,很難以合理價格買入或賣出,尤其是在大資金或大批量虛擬貨幣進入市場時,此現(xiàn)象尤為明顯。因此,虛擬貨幣的現(xiàn)有參與者可考慮積極向政府和民眾推薦這一品類,增加市場參與者。另外,各大平臺應有一定的虛擬貨幣儲備,以保障遭遇大資金突發(fā)性沖擊時,可以吸納市場上出現(xiàn)的大量虛擬貨幣或資金,減輕市場的流動性風險。
(三)平臺風險
目前的虛擬貨幣交易平臺需要將資金存入該平臺進行買入或賣出。因此,投資者應在確定自己是否投資虛擬貨幣、具體投資哪種虛擬貨幣后,對平臺進行考察和甄別,選擇有實力、聲譽好的平臺進行交易行為。同時,監(jiān)管機構應將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平臺納入監(jiān)管范疇,要求其繳納準備金及保證金,預防此類道德風險。
(四)流通風險
虛擬貨幣還沒有成為商品流通的主要支付手段,只有極少部分商家接受虛擬貨幣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懷著將其視為未來的貨幣來進行提前貯藏的目的。因此,虛擬貨幣的現(xiàn)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民眾推薦這一品類,增加市場上愿意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商家。
(五)法律主體風險
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未能確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此,虛擬貨幣的現(xiàn)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監(jiān)管當局施加影響,早日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最后,虛擬貨幣仍存在著許多風險,但市場參與者應正視這些風險并積極運用風險應對策略來予以管理,相信未來虛擬貨幣也會迎來春天。如果您在這個領域有疑問或需要幫助,歡迎咨詢律師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