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均為非法經營罪。這種罪行會侵犯市場秩序,因此為保證市場秩序,國家實施物品經營許可制度。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活動,那就是違法的。目前,比特幣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包含比特幣的產品或服務,也不應將比特幣用作貨幣。由于虛擬貨幣是一種非真實的貨幣,因此不具有貨幣當局發(fā)行、法償性以及強制性等貨幣屬性,無法在法律上獲得與貨幣類似的地位。因此,虛擬貨幣不應作為市場上流通使用,并且公民投資交易虛擬貨幣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分為四類。比如,在《刑法》第225條中,規(guī)定了四種違法經營行為: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規(guī)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經營許可證或批準文件;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yè)務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以及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對這些行為的處理,國家將依法予以處罰,并要求返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