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還房貸的注意了,鑒于現在各地樓市傳聞有房價下跌的消息,在這里向大家普及一個對于你們很重要的知識,那就是一旦房價暴跌,你的房子有可能被銀行收走!
有房一族,特別是貸款買房的,如果房價暴跌,自己當了接盤俠不說,甚至還可能錢房兩空。這是日本在本世紀初的常見現象,叫做房產泡沫經濟,一旦崩盤最受傷的是用血汗錢買房的人,然后是開發(fā)商,建房子投了巨額沒錢回收,銀行的情況也好不到哪去,但是銀行會做出止損的舉措。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按揭買房情況下,買房人和銀行之間存在2個法律關系:貸款關系,即買房人向銀行貸款,用于支付首付之外的部分買房款。抵押關系,房屋作為買房人依約還款的擔保。第二點需要注意一下,好多人不知道這點,你在借銀行的房貸的同時,必須是在把房子押給銀行才可以放生借貸關系,意思是說這兩者一定是同時存在的,你的按揭房一定是抵押房,那么按揭房去做抵押貸款的時候,就叫二次抵押,好多人不明白,還說:我的房是第一次抵押,怎么成了二次抵押了?現在知道了吧?
如果房價下跌,導致抵押物(房屋)的價值低于債權(貸款)金額,按照中國現行法律(2016):
1、從法律規(guī)定層面,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補足抵押物的情形,僅限于因為抵押人(買房人)過錯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的情況。因市場原因導致的房價下跌不屬于這一情況,因此從法律規(guī)定層面,銀行沒有權利作此要求。
2、從合同層面,如果合同約定了銀行要求補足擔保的權利,由于這一約定并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約定有效,抵押人(買房人)應當根據約定補足擔保,否則銀行有權行使抵押權。
一句話講完:房價下跌銀行沒權利收房,但是你不簽讓銀行收房的合同就沒法辦貸款,所以這收房子的合同有效。
這種風險確實存在,但是大家也別太擔心,房價斷崖式下跌,那不是一個個體事件,而是會牽扯到整個經濟金融體系,政府是不會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