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虛擬貨幣的打擊加強。人民銀行發(fā)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并非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包括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在內的虛擬貨幣,不得參與兌換或用于中央對手方買賣等金融活動,這些業(yè)務都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將被堅決依法取締。對于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向中國居民提供服務的行為,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